备注:
1、每逢周一起开始发布,周一至周五为发布单位,周六、周日为赠送。
2、广告播放时间为8:00~20:00,特殊地点如:餐厅、KTV、娱乐城、行政办公等场所根据其营业时间做相应调整。
3、广告主所提供的材料及内容须经国家工商部门或当地广告协会批准。
4、为避免委托广告品牌与部分网络安置场所业户发生直接竞争,实际发布时,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。 5、广告主须提前17个工作日按照相应技术要求向我方提供广告材料;已经签定播出的广告,客户如需要更改或停播,应提前17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变更说明或或办理相关手续,按撤播广告管理规定执行。
6、广告主若指定版位资源,在原有单价基础上增收15%。
6、网络布局及数量如有增减,恕不另行通知。
7、广告发布一月内,提供检测报告,每四周提供一次。
8、以上价格从2007年4月15日起执行。
临沂移动联播传媒有限公司
二○○七年四月十五日
|